很多婚姻都是因為一方有了外遇才破裂的,即使短期能和解,長久下去也很難不走向離婚道路。那么為了讓大家能夠詳細了解丈夫有外遇怎么辦的相關法律問題,下面將由訴寧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相關內容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。
丈夫有外遇,我們要做的就是先收集證據,以便后續(xù)事態(tài)發(fā)展自己也有保障。
1、“保證書”、“悔過書”等,婚外情調查突然被曝光,一方無奈之下寫下保證書、悔過書等表示悔改,這是婚外情的關鍵證據;
2、嫖娼事件等,通常情況下會有警方介入,警方的筆錄將會成為重要證據;
3、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后,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,作出處理的書面材料也是一類重要證據;
4、雙方來往的書信、短信、電子郵件等,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,短信、電子郵件等均應先予以公證,再提交法院為宜;
5、蘇州偵探事務所照片、錄音錄像等,但這里要提醒各位當事人,此類證據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,否則將無法作為證據使用。
收集婚外情證據中還存在合法與不合法之分:根據《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(guī)定》第68條,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(guī)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,不能作為評定案件事實的依據。
因此,證據收集是否合法,就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(guī)定。比如侵入第三人住宅錄音照相,是侵權行為。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證,就不存在此種問題。再如安放錄音設備是在自己家里,不構成侵權。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家中,就不具備合法性。還有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,在第三人居室內的兩人親昵的照片就不具備合法性,但如果是在公共場合獲取的兩人親昵的照片,就具有合法性。
針對訴訟離婚,人民法院判決夫妻離婚的法定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,并對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作了具體規(guī)定。一般認為,一方的婚外情屬于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,可作為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依據,如經法院調解無效后,法院應當判決準予離婚。
法定的離婚賠償中重婚、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都屬于婚外情的情況。所以,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都可以要求離婚賠償。也就是說只有重婚、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才可以要求離婚賠償,像那些一夜情、通奸、嫖娼等偶爾的出軌行為,并不能申請離婚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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